就业创业工作

关于做好湖南科技学院2017届毕业生集中派遣工作的通知

2017年05月06日 10:36  理学院    100

 

各教学学院:

为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集中办理工作,确保201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报到证》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证》办理的几种情况

1、派遣去就业单位、人才中心

1)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档案或者委托人才中心接收档案学生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录(聘)用公函,《报到证》派遣至就业单位(或单位委托的人才中心)。

2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档案不做要求,毕业生主动要求将档案派遣至就业地、生源地或其他地方的人才交流中心,需提供人才中心出具的接收函,《报到证》派遣至该人才中心。

2、回原籍

1)已就业毕业生,档案不随本人转入就业地或人才中心,档案可转回原籍,学生提交湖南科技学院毕业生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申请表》(附件一,以下简称申请表)档案转入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2)出国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的档案可转回原籍,学生提交申请表,档案转入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3、托管到省就业指导中心

    有计划在两年择业期内参加公考、研究生等考试的毕业生,可将档案关系免费托管在省就业指导中心。此类学生需填写《毕业生档案托管省就业指导中心登记表》(附件二),与省中心签订托管合同(签订时间另行通知),档案托管到省就业指导中心。

4、暂缓办理报到证

原则上全体2017届毕业生均需按照前3点办理相应报到证,学校不保留毕业生档案。针对部分正处于政审阶段,或者等待公务员、编制考试等人事考试成绩的学生,可申请暂缓办理报到证。此类毕业生需出具书面申请,由学院签字同意后,暂缓办理报到证,参与后续的集中派遣。

    办理时间

就业辅导员将各学院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的凭证(协议书、录用公函、接收函或者申请)统一收齐,按照协议书编号从小到大排序,于20175月12日将凭证材料和《2017届毕业生集中派遣情况统计表》(附件三)、《毕业生档案托管省就业指导中心登记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彭丰香老师(申请表只需交纸质稿)并于5月18日前完成就业派遣输机工作

 三、注意事项

 1、已经升学的毕业生无需办理报到证

 2、自主选择将档案托管在人才中心的毕业生,需个人到人才中心开具档案接收函,才能办理报到证。

 3、档案托管在省就业指导中心的学生,档案为学生档案,托管期限两年,两年后必须将档案转出。托管期间,省中心可为毕业生出具暂缓就业证明,择业期内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相应考试。

 4、为方便毕业生提供后续服务,请各学院在系统准确输入毕业生联系电话、家庭联系电话、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信息,完善各种联系方式

 5、派遣数据输机后,请务必进行审核,审核步骤:点击审核按钮→点击派遣审核→点击开始审核若有错误,系统自动提示,请按提示进行修改直至本学院数据审核无误。

 6、暑假期间我中心会安排工作人员轮流值班,会两次为毕业生去长沙集中办理后续派遣手续,有需求的毕业生,可提前提交相关派遣材料至就业创业指导中心104办公室。

 7、522日至630日为全省各高校第一次集中办理2017届毕业生《报到证》时间,省中心不受理2017届毕业生个人办理《报到证》,从7月份第一个工作日开始受理,请各学院告知毕业生。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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